关于2016国家公祭仪式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2016-12-09 08:35 来源: 新华网
为祭奠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南京大屠杀遇难的同胞,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今年国家公祭仪式将于2016年12月13日(周二)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以下简称“纪念馆”)举行。为保障国家公祭仪式顺利进行,确保与会人员安全、有序抵离活动现场,保证全市生产、生活正常平稳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届时将对纪念馆周边及相关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13日7时至13时,水西门大街(北圩路至燕山路段)、茶亭东街、江汊路、纪念馆北路、云锦路(汉中门大街至茶亭东街段、水西门大街至福园街段)、江东中路地面辅道(汉中门大街至福园街段),除持有公祭仪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12月13日8时至13时,东起北圩路(汉中门大街至水西门大街段)、湖西街(水西门大街至集庆门大街段),南起集庆门大街(湖西街至燕山路段),西起燕山路(汉中门大街至集庆门大街段),北起汉中门大街(燕山路至北圩路段)所合围区域内(以上路段均不含本道路),除持有公祭仪式专用车证的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驶入。上述区域内的道路沿线单位、居民车辆(只限小型客车),在管控时间内原则上只出不进。
三、12月13日7时至13时,东起城西干道,南起应天大街(含高架),西起扬子江大道(不含本道路),北起定淮门大街(不含本道路)所合围区域内道路、隧桥,除公祭仪式服务保障车辆外,禁止黄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原通行证在此期间暂停使用),已在交通管控区内的上述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四、公祭仪式期间,在城区部分道路参加仪式的中外代表、社会各界人士车辆通过时,交管部门会短时间内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敬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五、受交通管控措施影响的沿线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出行计划,按照现场临时交通指示标志通行,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特此通告。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6年12月9日
[编辑: 张秀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