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国家公祭日前后 江苏将举行18项纪念活动
2016-11-17 14:03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15日电 (记者 蒋芳)今年12月13日,第三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仪式将在南京举行。记者15日从江苏省委宣传部、南京市委宣传部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祭日前后,江苏将组织开展以“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共分四大类18项。
第一大类是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据介绍,在国家公祭日前后和当天,共安排12项群众纪念悼念活动。其中公祭日前后有6项:正在法国冈城和平纪念馆展出的《共同见证:1937南京大屠杀史实展》;正在进行的“众筹声音、讲述历史”传承历史记忆志愿行动;正在国家公祭网、新华网等网络上进行的网上悼念活动;11月22日举办重温历史公益徒步活动;12月5日举办公祭海报高校巡展;12月1日-30日举办死难者遗属家祭活动。
国家公祭日当天,除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仪式外,同时也安排了6项悼念纪念活动:一是举行下半旗仪式;二是南京市部分区同步举行悼念活动;三是举办国际智库交流活动;四是组织“世界和平法会”;五是举办“烛光祭”活动;六是全国抗战主题纪念馆和部分城市同步举办纪念活动。
第二大类活动是推出相关出版物。据了解,江苏省委宣传部门将组织省及南京市出版单位,运用最新研究成果和史料实证,出版一批反映南京大屠杀历史与国家公祭有关的图书、电子出版物。一是出版文献史料图书,包括《人类的记忆》丛书(中文版)、《南京不会忘记》丛书(10本)、《南京大屠杀辞典(修订版)》等。二是出版电子出版物,包括《国家公祭日——不可磨灭的记忆》《城殇》等。
第三大类活动是系列文化活动,展演展播反映南京大屠杀和抗战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专题片和影视作品。一是组织优秀文艺作品演出和影视剧展播;二是播出原创专题片和广播剧;三是举办专题音乐会。
第四大类主要是组织相关地方媒体,围绕公祭日主题,举行系列新闻行动。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表示,举行系列纪念活动,就是为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营造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浓厚氛围。这也是当初国家设立公祭日的意义所在。
[编辑: 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