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大屠杀案的调查工作中, 由南京大屠杀罪行调查委员会组织, 南京市市政府负责推动各区、乡、镇、坊、保、甲开展调查工作,警察局推动所辖各区、局、所各级基层职能机构配合调查工作。调查委员会在南京13个区设置区调查委员会,全面负责侵华日军各项罪行之搜集、调查、统计与汇报工作,各区区长负实际指挥之责,调查委员会派督导员督导。可以说这是一次大规模的具有科学规范、法律意义、全民参与的调查工作。
在这一过程中, 一些受害严重区乡的调查工作社会参与的程度较高, 比如位于中华门外一带的南京市十一区, 这里是战犯谷寿夫部队战时的驻地, 国防部军事法庭非常重视这一地区受害情况的调查。该区调查委员会由区长吴筱卿负责常务工作,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派驻的督导员是沈九香,区调查委员会共有27名委员,分组负责实地调查, 这些委员包括十一区各乡镇的正副乡镇长、区民代表、区警察局长、区党部主委、区三青团主任、宪兵队队长等,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十一区雨花、西街、通济、海新、凤台、善德六个乡镇调查各类暴行受害人名单800多人,可见当时调查的深入以及社会参与的程度之高。[5]由于各个区乡的情况不同, 有些区乡由于人口变动比较大以及受害程度的不同, 社会参与的热情与调查的效果也不同, 比如位于浦口的第八区调查的材料就很少, 汤山区和位于下关的第七区的调查材料就很多, 这也说明调查的情况和社会参与的情况大致能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受害程度。
与证据搜集同时进行的是检举战犯的工作。国民政府相关机构曾多次呼吁市民检举战犯,如1945年12月21日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行辕的名义发布公告称:“凡我同胞,其有身经当日大屠杀惨祸暨在敌伪暴力压迫之下,受有各种枉曲者,余均愿详知其事实及屠杀压迫者之主谋, 其目击事实基于正义感而作负责之检举者,余尤乐于接受。”[6]据《申报》1946年1月6日报道,当时仅蒋介石巡视南京所接受的市民呈文就达1036件。[7]另据冈村宁次回忆,“经过八年战乱, 受日军蹂躏过的地方百姓,对日军官兵的横行霸道,纷纷检举,被拘留的人也与日俱增。”本来国民政府拟将战犯范围尽量缩小, 惩治部分首犯, 但是各地民众纷纷来信检举,使被拘留的战犯不断增加,到1946年5月,被拘留的战犯已经接近3000人。[8]可见当时民众对检举战争罪犯工作的参与程度之高。
除了前期的证据收集与检举战犯以外, 在审判过程中, 军事法庭还在受害较为严重的地区设置调查庭,就地征集证人证据。1947年1月19日,军事法庭在中华门外区公所内设立调查庭, 为了让民众配合法庭调查战时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一带的犯罪事实与证据, 要求所有在上述地区及时期内,曾遭日军烧杀奸掠及其他加害行为者,或各被害人或遗族,或在场目睹之人,将详细情形报告法庭,以便侦查,确定其罪责,这一方式的社会影响也较大,仅1947年1月28日一天就接待检举人180余人,总共传讯证人600多人,为法庭搜集到更多有力的证据。[9]
综上所述,审判的前期工作中,特别是检举罪犯和搜集证据的过程中, 社会团体及民众的积极参与配合了军事法庭的审判工作, 提高了法庭审判前期工作的效率。社会的积极参与也表达了社会对于南京大屠杀案的高度关注, 反映了审判在社会层面的广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日军罪行的调查取证唤起了受害者家属及幸存者对于日军暴行的记忆, 使南京市民得以有机会控诉侵华日军南京暴行, 从而得到情感上的安慰和对正义追求的满足。
二、审判的社会传播与社会影响
战后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备受关注的事件,在审判过程中, 法庭对于审判的各个程序都力求做到透明、公开,报纸、广播等大众传媒对审判都有详细而密集的报道, 使审判的信息在公众得到广泛传播,扩大了审判的社会影响。
关于审判的媒体报道贯穿审判的始终, 而且涉及到审判的方方面面, 全方位地展示了南京大屠杀案审判的全过程。当时《中央日报》、《大公报》、《申报》、《新闻报》、《京晚报》等主要报纸都对审判作了全面而详细的报道。仅从《中央日报》对审判谷寿夫的报道来看,粗略统计大概有30多篇,就覆盖面而言,从谷寿夫押解到京、审讯、判决及行刑均有详细报道,就形式而言,包括通讯、社论、专访等多种形式。除了报纸以外,国民政府尽可能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比如1946年7月,为唤起市民注意以协助南京大屠杀案的调查和审理, 南京市社会局特制定与南京大屠杀案有关的幻灯片两种共七套, 训令南京市电影戏剧商业同业工会在各大影院正片放映前放映,以资宣传。[10]
国民政府规定, 法庭审判的辩论和判决应该公开进行,这同样也有助于扩大审判的社会影响。为了让尽可能多的南京市民旁听, 军事法庭特意借用座位较多的励志社大礼堂作为公审场所。但法庭面积和席位毕竟有限, 不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旁听,于是法庭从庭内拉出了有线广播的大喇叭,使很多市民得以在法庭外旁听审判战犯实况,这种方式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战犯的罪行,参与到对战犯的审判中, 从而满足受害国民众情感及道义上的需求。
公审的影响是巨大的, 冈村宁次曾经提到,“今日的公审, 是考虑到对民众和国际的影响,是一次大型公开展览。”[11]对谷寿夫的审判吸引了国内外的很多新闻媒体, 其影响不仅仅局限于本国民众, 也受到包括日本以及盟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关注。公审后不久,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还函请中央电影摄影厂把战犯谷寿夫案的材料编入中国新闻,拍摄战犯谷寿夫一案的电影,在各地公映,扩大公审的社会影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