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2005年3月11日电】 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一个令所有中国人扼腕的日子。2005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开幕。49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同时,4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把位于南京市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遗。这两份提案的第一提案人,都是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赵龙。
“全国人民都应该记住这个日子,12月13日。”赵龙委员用了一句最为简洁的话,说出了他提交上述两份提案的原因。“南京大屠杀应该让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了长达六周、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戮我同胞,奸我妇女,滔天罪行罄竹难书。后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查证:我同胞被屠杀超过30万人,妇女遭奸杀2万余起,南京城内各类建筑被毁达三分之一,公私财物被劫不计其数。”赵龙委员说,日军之暴行实为人类文明史上所罕见,给中国人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伤痛。
然而,作为南京的一位市民,赵龙委员发现,在60多年前这场大屠杀惨案中幸存的老人们对此还记忆犹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对南京大屠杀的印象越来越模糊,几乎只停留于书本中。
人类惨案,该祭悼的不止南京
每年的12月13日,惨厉的警报声都会响彻南京城。为沉痛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在这一天里南京年年都举行各界人士和群众参加的祭悼活动。赵龙委员认为,“这对教育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勿忘国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祭悼活动是江苏省、南京市组织的地方性群众活动,其规格、规模和影响毕竟有限。这与南京大屠杀这个震惊世界的重大历史事件所包蕴的意义完全不相适应。”
赵龙委员说,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的人类三大惨案之一,并成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日本侵略军在华暴行罪证的典型判例。其真实性、代表性为国际社会所公认。胡锦涛总书记去年5月在视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时指出,“这里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地方。任何时候都要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这段惨痛的历史。”
国家公祭,要让世人永远铭记
今年是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60周年。为了更好地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反对战争、维护和平、捍卫人类尊严的正义立场,更好地警示和教育国人,赵龙等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的此日,在大屠杀遇难同胞遗址举行有国家领导人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及国际友人(包括外国政要)参加的公祭活动,并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当然记住这段历史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战争的罪恶,从而开创美好未来。”赵龙委员说。
申报“世遗”,理所应当
目前,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级别还不高,还没有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赵龙委员说:“作为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三大惨案,另两处惨案发生地即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日本广岛原子弹被爆者祈念馆,它们不但是国家级,而且都已申报了‘世界文化遗产’。”
与赵龙委员联名的委员之一、民建江苏省委副主委郑建和告诉记者,在提交这份提案之前,他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据悉,1985年8月,纪念馆在南京大屠杀遗址上建成,近20年来共接待参观者1100万人次。特别是2004年,在中央、江苏省以及南京市的大力支持下,纪念馆开始实行免费开放,当年就有110多万人次进行参观。 “目前,在江苏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南京市正在积极筹备纪念馆扩建工程,这无疑是一件深得民心并具有深远意义的好事。但由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属于南京市管理的地方性纪念馆,因而无论从哪方面而言,都与其应有的地位和影响不相适应。”赵龙委员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除了应记录人类历史上的辉煌,也应记录人类历史上的灾难。”(快报特派记者郑春平)